作為從改革開放以來就一直在進行的國企改革,依然是改革的重點。國有企業改革是中央實施做強做大國有企業方針的重大戰略步驟,推進國有企業改革,要有利于國有資本保值增值,有利于提高國有經濟競爭力,有利于放大國有資本功能。
國有企業改革可劃分為改革的初步探索、制度創新以及縱深推進三個階段。國企改革是一個“摸著石頭過河”的“試錯”過程,是中央推動與地方實踐上下結合的產物,本質上是生產力與生產關系的相互作用,符合建設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客觀需要。傳統國有企業在體制、機制以及管理制度等方面為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而進行的改革。中心環節和核心內容是建立現代企業制度,增強國有企業活力,提高國有企業的經濟效益。
2018年10月,全國國有企業改革座談會在北京召開,會議傳遞出多個重要改革信息。其中,“傷其十指不如斷其一指”“一個行動勝過一打綱領”“改革乘數效應最大”等提法令人耳目一新,耐人尋味。下一步,國企改革部署將緊扣重點,務求實效。
在實踐層面,新啟動的國企改革“雙百行動”正緊鑼密鼓推進,新一批國有資本投資公司試點有望盡快推出。種種信號顯示,深化國企改革將重拳出擊,有望取得突破性進展。
各地的國資國企改革,要看清中央“頂層設計+基層首創”的執政格局,其次企業必須是先行先試,闖關式改革的主體,再次需要建立自己的改革觀,形成自身的改革管理能力,最后把握公開原則,把握易決策原則,把握切塊原則。
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為混合所有制改革主體提供引資、員工持股、資產重組及法律和財務等方面的專業咨詢意見,在資產評估和產權界定完成的基礎上,結合專業調查研究結果,設計符合企業實際情況的混合所有制改革方案,引入戰略投資者,完善其法人治理結構,協助、指導企業完成混改實施,為實現企業成功上市,奠定基礎。
按照國資政策要求,指導國企探索核心骨干持股、股權激勵、分紅權激勵等多種形式的中長期激勵機制,建立市場化薪酬體系,健全與激勵機制相對稱的約束機制,既有激勵又有約束、既講效率又講公平。
現代企業制度定義為以市場經濟為基礎,以企業法人制度為主體,以公司制度為核心,以產權清晰、權責明確、政企分開、管理科學為條件的新型企業制度。企業制度是企業產權制度、企業組織形式和經營管理制度的總和。企業制度的核心是產權制度,企業組織形式和經營管理制度是以產權制度為基礎的,三者分別構成企業制度的不同層次。企業制度是一個動態的范疇,它是隨著商品經濟的發展而不斷創新和演進的。
隨著國企公司制改制的歷史任務完成,國企治理改革正在大步推進由企業治理向公司治理的轉變,也將開啟全面由企業治理下行政型治理向公司治理下經濟型治理轉型、開啟公司治理時代的新歷程。通過國企公司治理的變革,進一步建立和完善國企的三會一層治理組織、體系和機制,但這一歷程也將是個長期漸進而非一蹴而就的過程。
按照國資政策要求,以推動國有企業提升經營效率與優化國有資本布局、實施市場化重組整合相結合,與完善公司治理結構、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相結合,以上市為目標,通過引入具有資源互補性、價值觀趨同的戰略投資者,實現國企全面走向市場化、專業化運作,加快其管理創新、商業模式創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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